

-
广东启绿环保工程设备有限公司
地址: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大坪社区上沿路2号
电话:0769-82853990手机:13712725152
传真:0769-86346794
E-mail:qlhb88@163.com

变更排污许可证期间能否生产?
编辑:启绿环保 浏览: 时间:2025-02-28
变更排污许可证期间是否能生产,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,不能一概而论。
一般情况下,以下几种情况在变更排污许可证期间可以继续生产:
1、变更内容不涉及污染物种类、排放量、排放方式等关键事项: 例如,企业名称、法定代表人、住所等基本信息变更,通常不会影响企业的排污行为,因此可以继续生产。
2、已提交变更申请并取得受理通知书: 企业已按照相关规定提交了变更申请,并取得了环保部门的受理通知书,表明变更程序已经启动,在变更完成前可以继续生产。
3、环保部门明确允许继续生产: 有些情况下,环保部门会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,在变更排污许可证期间允许企业继续生产,但可能会提出一些限制条件,例如限产、限排等。
以下几种情况在变更排污许可证期间可能被要求停产:
1、变更内容涉及污染物种类、排放量、排放方式等关键事项: 例如,企业新增污染源、改变生产工艺、增加污染物排放量等,可能会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,因此需要停产进行整改。
2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或原许可证已过期: 企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或原许可证已过期,属于无证排污,是违法行为,必须立即停产。
3、环保部门责令停产: 如果企业存在环境违法行为,或者变更排污许可证期间存在环境风险,环保部门有权责令企业停产整顿。
建议:
企业在变更排污许可证之前,应咨询当地环保部门,了解具体的政策和要求。
企业应提前做好变更准备工作,确保在变更期间能够符合环保要求。
企业应积极配合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,及时整改环境问题。
总而言之,变更排污许可证期间是否能生产,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判断。企业应积极咨询环保部门,确保合法合规生产。
上一篇:焊接过程中锡渣是否属于危废?

